被動離職賠償金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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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解除勞動合同分以下情況:一、公司業務調整,公司勸退需要勞動者同意,勞動者同意的,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之規定,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解除文件,公司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二、公司業務調整,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公司可以與勞動者協商,調整崗位,達成協議的,變更合同,繼續履行。勞動者不同意變更的,公司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解除合同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的,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擴展資料: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在崗期間已經成功的銷售提成的發放需要遵守公司的相關規定進行發放,需要公司提供相關文件說明即可。 原問題:《勞動合同期內,被動離職可以要求多少補償金》回復于 2022-09-01 0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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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關賠償金在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出來前一直存有爭議,但是自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出來后,一切都很清楚了。其中第二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請問如果在單位待崗一年后如何單位解除合同,賠償金如何計算,是按照待崗工資計算嗎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勞動賠償金額怎么計算
一,勞動補償金的計算方式可參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四十八條、八十七條處理; 二,《中華人民共合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被動離職補償金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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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