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間,夫妻一方跟據離婚協議將房產過戶給另一方,另一方反悔不去簽字離婚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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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近來接待咨詢中經常遇到一個問題,即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協議約定房產歸一方所有,離婚后一方持房產證及離婚協議去房產局辦理過戶或者交易手續,被房產局告知,需另一方到場簽字否則不予辦理。而此時,另一方往往反悔或提出苛刻條件,面對這種問題怎么解決? 衷震律師認為,首先,要分析房產局為什么為這樣做。很多人認為是房產局不認可這個協議,其實不是房管局認不認可,而是離婚協議的本質是一個合同,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此合同不能約束合同雙方以外的第三人,更重要的是,房管局是不可能看著單方面帶來一個協議的人就給他辦手續的,萬一是造假怎么辦,房產局不愿意承擔這個風險。 其次,這個問題怎么解決。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很明確,就是先和對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就直接訴訟。房產局要的就是兩種方法,一是雙方一并過來簽字,這是協商。另一種就是要一張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這就需要訴訟。 再次,這個問題怎么防范。為避免前述問題,最好在離婚協議約定好辦理完房產過戶手續后再去辦理離婚證,這種條款的擬定最好委托專業律師起草。 原問題:《協議離婚后一方持協議辦理房產過戶,另一方不配合簽字怎么辦》回復于 2022-09-06 12: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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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