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為了不給辭退我的相應賠償,給我提出一個內部轉崗的事,我應該怎么做,才能讓公司承擔他應該給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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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變更崗位 勞動合同】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職工因崗位變更與企業發生爭議等有關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6〉100號規定:關于用人單位能否變更職工崗位問題。按照《勞動法》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精神,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而變更勞動合同,須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若不能達成協議,則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因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變更、調整職工工作崗位,則屬于用人單位的自主權。 【客觀變化 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項規定: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四項),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原問題:《公司裁員不辭退我,想讓我轉崗,我不愿意能要經濟賠償么,然后公司不給我辦理離職手續,我需要怎么做。》回復于 2022-11-01 12: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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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