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放假,餐飲單位,不給員工生活費或者,最低工資,只管吃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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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期間上班8天,其佘單位放假,低于最低工資發放可以嗎
你好,法定節假日國家規定三倍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想了解詳情可購買我的咨詢服務疫情期間,公司放假,單位說不能用年假來沖抵,這樣做違法嗎
企業因遭受自然災害導致停產,員工放假需要補助生活費。放假的員工工資參考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上班的員工正常計發工資。當然也可以先把員工還沒休的年假安排掉。個別地區有特殊規定,比如在廣東地區,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五條“非因勞動者原因疫情期間單位放假不上班是否應該給開工資
有工資。 根據相關通知的規定,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并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單位疫情期間拖欠工資,并要裁員,但想讓勞動者主動提出離職。否則用考核降低工資,或者放假的方式迫使員工主動離職。遇到這種情況怎么辦?
首先明確一點,降薪是典型修改勞動合同的行為,若是企業不經協商單方向宣布降薪,勞動者可以主張未能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提出勞動仲裁。 但是,在人設部《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請問單位以效益不好讓員工放假,不想賠錢,發放最低工資。之后立即招聘同崗位新的員工,這是不是違法勞動法?
因單位原因給員工放的假(周一至周五)是需要支付底薪(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合同約定標準日薪),不是連著放假可以與(周六、周日)調休。如果本身上班是五天八小時制的情況下,仍有每個月要放5-7天假則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日薪支付或者按月薪支付當月工資。(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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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