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的培訓協議中有一條,培訓的費用是4180,簽訂的合約時間為一年,如若未滿一年提前離職,則賠付培訓費用的2倍8360,這個合理合法嗎?
勞動爭議北京 北京2025-07-05 21:20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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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展開全部首先:“員工與企業簽訂培訓協議時約定了服務年限,但是沒有約定年限內的工資待遇,”沒有約定年限內的工資待遇就按入職時的工資計算;其次:“員工與企業簽訂培訓協議時約定了服務年限,但是沒有約定年限內的工資待遇,請問這樣的情況下這個協議是否生效?”此時關于簽訂的培訓協議依然是有效的;第三:“如果因降低了工資待遇而在服務期限內離職,是否還需要賠償培訓費用”,你要了解是什么原因降低了工資?如果是用人單位的過錯,無需支付,如果是員工本人違規或不能勝任崗位要求的,依據勞動合同合理降低勞動待遇,是要承擔培訓費用的。 原問題:《關于簽訂培訓協議后,未滿服務期離職賠償培訓費用的問題》回復于 2022-11-01 07:4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