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前3個月留遺囑給保姆,將房產遺贈給保姆。保姆拿遺囑和子女爭房產。請你幫助提供案例判決結果?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其他子女可申請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在被繼承人死亡后,遺產處理前,其他子女申請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的,應當親自到其所在地或行為發生地公證處提出申請,申請時,應當逐項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供: 1.本人的身份證明。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3.本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可由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提供。4.有本人簽名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繼承法》第二十五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原問題:《父親生前遺囑公證將房產給與多名子女繼承,現在,其他子女決定放棄繼承,只給其中一人該如何辦理?》回復于 2022-11-01 02:41:24
相似問題解答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