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連續上班7天后在家休假的第二天突發疾病去世能算工傷嗎
勞動爭議河北 唐山2025-12-18 20:55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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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在上班時感到不舒服請假回家死亡,不算工傷。工傷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或者工作中收到傷害。一旦被認定為工傷,可以根據不同的傷情給予不同的賠付。構成工傷有以下條件:1、工作時間。工作時間是指法律規定或者單位要求職工工作的時間;用人單位規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是指單位確定的工作時間。2、工作場所。工作場所是指職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場所,以及領導臨時指派職工從事工作的場所。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構成工傷。雖然不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之內,但是只要事故傷害與工作有關,是因執行職務或者業務的原因而發生,也構成工傷。4、主觀過錯。除了勞動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傷害以外,即使勞動者有過失或者重大過失,仍然認定為工傷。5、其他。【案件示例】2020年11月的某日,杜某在上班的時候突然感到頭暈眼花,并伴有后背疼痛,杜某便告知公司領導,自己身體不適,想請假回家休息一下,公司領導得知杜某的情況,便讓其趕緊回家休息,不行就去醫院看看,杜某覺得自己可能只是著涼了,缺乏休息,離開公司后便直接回家臥床休息了。第二天一早,杜某覺得自己的狀態并沒有好轉,便向公司請假再休息一天,但是,就在當天中午11點左右,杜某在家中突然昏倒,并出現抽搐現象,家人將其緊急送往醫院救治,遺憾的是,杜某于當日12點半,搶救無效死亡,死因為心源性猝死。【案件發展】杜某的家人認為,杜某在上班期間突發頭暈、后背疼痛等癥狀,符合心源性猝死的病癥表現,這表明杜某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突發身體異常,而且從其發病到死亡,時間并未超過48小時,應當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認定工傷的情況。杜某家人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了“認定杜某為工傷”的相關材料,但是,當地人社局卻作出了“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案件訴求回復于 2022-12-27 17: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