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詢一下,學生在校門口被外校學生跟社會上混混群打了,要怎么處理外校的人是本校學生叫來打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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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 分割線 ------------------------------------- 根據該司法解釋可知,學校對于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時,承擔的是一種過錯賠償責任,即只有確定學校有過錯的,學校才應當承擔責任,否則學校就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根據你提供的情況,學生是在學校門口被打傷的,此時,學生仍然在學校的保護范圍內,并未脫離其控制范圍,所以,發生此事學校當然是有過錯的。那么,對于被打傷的學生當然有權利要求學校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采納哦 原問題:《學校門口, 本校學生被社會上人小混混打, 學校有沒有責任?》回復于 2022-10-31 21: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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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