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3月1號入職7月16號被辭退的,當時有約定什么時候給多少補償,然后簽了解除合同,后來沒有給,但是我沒有證據證明有約定,然后解除合同上寫的個人原因離職,且無任何勞動糾紛,不過他沒有交社保,關于社保問題,他提交的答辯書上說有折現補償給我,實際上沒有,我有工資條和轉賬記錄,但是只有3-6月的,7月份的只有轉賬記錄,沒有考勤記錄,7月就做到16號上午,也就是15.5天給的工資是1960,現在的主要顧慮就是怕他說7月轉的1961是社保未交的經濟補償金,因為補償金是1900,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我應該怎么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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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o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