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法律中緊急避險的條件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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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緊急避險有以下條件(一)必須有威脅合法利益的危險發生 有威脅合法利益的危險發生,是緊急避險的前提條件。所謂危險,是指足以對合法利益造成損害的某種緊迫事實狀態(二)必須是危險正在發生 危險正在發生,是緊急避險的時間條件。刑法設立緊急避險制度的目的,就在于通過避險人損害較小合法權益的手段,盡最大可能地減少正在發生的危險所帶來的社會危害。所以,緊急避險的時間條件,是危險正在發生。(三)必須是為了使合法利用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或者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是緊急避險的主觀條件四)避險的對象必須是無辜的第三者 避險的對象只能是無辜的第三者,這是緊急避險的對象條件(五)避險行為只能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實施 避險行為只能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實施,是緊急避險的客觀限制條件。緊急避險是為了保護更大合法權益免受危險而犧牲較小合法權益的一種權宜措施(六)避險行為不能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 不能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是緊急避險的限度條件。對于緊急避險的必要限度,我國刑法沒有明確規定 原問題:《緊急避險條件是什么?》回復于 2022-10-31 01: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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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