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以曠工為理由辭退我,并不是我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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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根據《勞動合同法》因為是按曠工處理的) 用人單位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單位沒有書面通知本人,單位是違法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3】你有事和哪位領導請的假,他是怎樣審批的,請了多少天。你要有證據。【4】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第三項,因除名,辭退,辭職,離職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5】你可以帶著證據,去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按《勞動合同法》第48條,第87條,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回去上班。也可以要求單位按你的工齡,每年賠償你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主動權在你選擇了。 原問題:《我因有事請假 被企業以曠工為由單方面辭退 沒有通知本人合不合法》回復于 2022-10-30 19: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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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