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非故意給企業造成損失企業給員工辭退并扣除當月全部工資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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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仲裁委員會認為,勞動報酬不同于普通債權,勞動者獲得合法的勞動報酬是不可侵犯的權利,用人單位不得將其損失和勞動者的勞動報酬自行抵銷。對于用人單位的損失追償權,勞動法律法規亦有相關規定予以保護,但由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地位的不平等,《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對于用人單位扣除勞動者工資進行了嚴格限制。本案中,李某因個人原因放棄去美國參展,給公司造成實際損失,而且雙方勞動合同約定“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損失,并從其工資中扣除”,因此用人單位有權依法從李某的工資中扣除,但用人單位直接扣完當月工資9800元,違反了《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中“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的條款,存在克扣情形,應予以返還。因此,在雙方調解不成的情況下,仲裁委支持勞動者主張的部分勞動報酬,并建議用人單位對其損失逐月從李某工資中依法扣減。 原問題:《職工給單位造成損失單位可以扣除員工工資嗎》回復于 2022-11-24 13: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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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