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里拆遷今年的過渡費到現在就只給了一月份的,剩下的到現在一直沒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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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六月中旬發的過渡費和房屋賠償,今年到現在還沒說土地賠償,過度費到現在都還沒發
如果是新房,可以起訴開發商,及時辦理房產證,否則要求退款如果是二手房,和原房主協商及時辦理房產證,否則也可以起訴,要求解除買賣合同,退還房款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三十四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拆遷房過渡費的問題
拆遷中選擇房屋安置的過渡安置費用,主要是給被拆遷人選擇,房屋安置方式的,在房屋安置的安置房交房之前,這一段時間無房居住的安置過渡費用,房屋交房以后,一般來說,房屋安置過渡費用就不再給了 原問題:《拆遷過度安置費問題》送的貨款沒有給一直拖到現在了
1、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法院會依法做出判決 2、勝訴之后,如果對方拒絕履行的,勝訴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后,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被執行人我是2011年在李家灣簽的拆遷協議,到現在過渡費才給到2018年,房子至今沒消息,請問一下這個事咋處理好
首先需要明確一下,如果在拆遷時選擇房屋安置才會涉及過渡費,如果只是選擇了貨幣補償,那不管是找記者還是找哪個部門都是沒有過渡費的。其次,如果涉及過渡費,那在補償協議中會約定過渡費的發放時間以及發放金額。如果對方不按照協議履行的話,可以到法院起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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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