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未簽收勞動合同,員工提成離職,不結算相應勞動工資。請求結算無力,還對勞動者造成人身安全威脅。勞動者有證明在這個公司上班的證據,公司簽署的離職協議中有錯別字也是無效。公司在沒有跟勞動者簽署勞動合同,就交社保也屬違法行為。勞動者本來想妥善結清工資。可公司威脅勞動者勞動仲裁就不讓你好混等語言人身攻擊。勞動者有錄音證據。請問勞動仲裁成功的概率大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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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勞動者未達到退休年齡,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而非勞務關系,雙方的權利于義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予以調整。2、用人單位超過1個月未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形式勞動合同,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超過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視為已經與勞動者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不予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應當訂立之日起,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3、證據的原則:勞動者與公司負責人或管理人員的電話錄音、現場對話錄音、工友人證和書證、考勤記錄、打卡記錄、從用人單位的銀行賬戶向勞動者銀行賬戶定期支付勞動報酬的,銀行卡資金變動記錄、養老保險的繳存記錄、工服、勞動者規律的時間進出公司的長期視頻記錄等方面的證據,均可證明雙方勞動關系的存在及雙方勞動關系建立的時間長短。4、用人單位未依法向勞動者足額按時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有權與其交涉,交涉未果,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求助,請求其履行職責,幫助要回工資。亦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直接申請發布支付令。5、用人單位未依法向勞動者足額按時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38條的規定,依法解除雙方的勞動關系,并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同時可以依據該法46條第一款及47條規定,主張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賠償金標準,按照勞動者在該企業的工作期限,每工作一年額外支付一個月的本人工資作為賠償金,不足半年的按照半個月工資支付,超過半年的按照一個月工資支付。6、如果用人單位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14條、38條、46條、47條、82條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16條、217條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76條 原問題:《未簽訂勞動合同辭職,公司不結算工資,應該收集那些證據?》回復于 2022-11-24 12: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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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