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詢一下我買的單元前面開發商建起的門牌太大了擋住了我的一個半房間窗,門牌的高度剛好三樓我單元處,門牌面積超大剛好擋住整個樓層,這種情況我可以怎樣維護我的權益?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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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目前國家政策及土地管理條例實施不久,因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問題給購房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和現實個案還比較鮮見。無論是購房者還是整個房地產業,都沒有意識到產權期限潛在的危機。目前左右房地產價格的主導因素還是以市場為主,不過,國家政策的持續調整和法規適時完善,將進一步推動全社會對房屋產權及其價值的理解,購房者也將更加理性。按照《物權法》規定,什么是產權年限,房屋產權年限是指住宅土地的使用年限。無論是70年還是40年,都不影響產權。住宅土地使用期屆滿會自動續期,物權法可以保障。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后交納出讓金,一般是誰使用誰交錢的原則,到期后,需向國土部門提交一份申請,他們會組織評估機構對土地價格進行評估確定需要交納的出讓金數額。而如今許多開發商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往往會追逐市場的熱點,這就出現了一些樓盤在建設時實際上導致土地性質發生了變化,有的在工業用地上建起了住宅;有的在住宅用地上建起了商業物業等等,這些做法都會牽扯到土地使用年限及土地出讓金的問題,從現實情況分析,一般都是購買者的權益受不到保護。而國家的法律又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由于開發商“曬地皮”而損失的土地使用年限,往往會轉嫁到購買者的頭上。土地使用年限及其計算方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相關條款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按不同的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為70年;工業用地、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為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為40年;綜合或其他用地為50年。據了解,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很多,有的是由于建設資金不到位,有的是因為建設手續不全,有的又牽扯到債務糾紛,有的則因為拆遷補償等原因,這樣一來,不可避免的使土地使用年限縮短了若干年。那么,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計算的?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12條規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最高年限為70年。”期限從土地使用者與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通常在土地出讓合同中有明確約定)。以前房屋根據設計用途來區分使用年限:1. 居住用地70年;2. 工業用地、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及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3. 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但是最新《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也就是說,住宅類的房子,房屋產權已經沒有使用年限了.只要房屋使用不危害到你的居住安全,房子都會歸你繼續使用. 如果房屋使用權性質是居住,按照法律規定自動續期。如果房屋使用權性質不是居住,就要看當初土地轉讓合同是怎樣約定的,有三種可能:1.可以續期,需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不可續期,土地使用權收回,對土地上建筑物、構筑物予以補償;3.不可續期,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原問題:《商品房產權年限到期怎么辦 不同情況如何處理》回復于 2022-11-24 12: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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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