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已經在上個月8月17日離婚并且拿到離婚證了。小孩撫養權歸我。拿到離婚證前,原本說好到時候回老家,我配合他把湯坑那套新房(當時買房戶主寫的我的名字)戶主過戶還給他,他配合給我戲精把小孩戶口轉給我。但是回到老家,給他把新房戶主過戶還給他后,他和他爸媽立馬反口不同意把小孩戶口轉給我。我想要回小孩戶口,但是之前我沒有錄音我沒有其他他答應我小孩戶口轉給我的證據。①我想通過“探視”這兩個字下功夫,也就是只可探視看望,但是不可以接走。②離婚協議書上寫了節假日探望時間協商,如果協商兩個人意見不和,是按照誰的意愿安排嗎?③如果協商不和,男方硬搶這種情況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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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