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起民事案件的原告,本月16日當天開庭,書記員先讓我把看病全部診斷書都粘在A4紙上,隨后我馬上開始粘,因做這件事導致什么時間開庭我都沒注意到。等我粘完庭審已在進行中,我很難馬上進入狀態。法庭顯示庭審內容的大屏幕我看不清,我桌上屏幕也不能同步顯示,什么都沒有。就這樣最后讓我在庭審記錄上簽名,我說我要看清具體內容之后再簽。法庭讓我先簽名,有需要補充的可以文字形式下周二(本月20日)提交法庭,在此情況下我做了被動的簽名。當我在20日準時將補充材料提交給法官后才發現,該法官在前一天19日就已經對該案下發了判決書。讓我20日提交補充材料,她不等查看材料后就提前判決,這是不是一種違法和欺騙?
相似問題解答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