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欠債務人2筆錢,其中一筆前妻幫忙償還,還款過程中,前夫和前妻資金混同。前妻有義務償還第2筆債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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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關于借款: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本案中,借款時間雖是領取結婚證之前,但該筆借款全部用于購買婚房,房屋登記在兩人名下,在肖某起草的借據中,也明確該筆借款是用于購買婚房; 李小姐借款后不久即結婚,在此期間她不可能歸還全部借款,按照正常情況下,該筆借款應當在婚后予以歸還完畢,因此,借款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而準備,且亦可推斷肖某在婚后一起歸還借款的意思表示。筆者認為,該筆借款應當屬于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個人債務,是其與債權人之間因特定法律事實而形成的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產生之前與債權人這種特定主體之間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根據債權相對性的原理,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后向其配偶主張權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債務與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關系,且婚前所欠債務中的資金、財物已轉化為婚后或已成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質生活條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個人債務即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但債權人對此應當承擔舉證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原問題:《現任丈夫和前妻欠的錢我應該償還嗎?可是他說他前妻沒有用這筆錢》回復于 2023-02-04 21: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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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在2014年貸款,2015年離婚后,今年任然拖欠貸款,我作為她的前妻有義務償還嗎?
貸款有你簽字沒有 有就有義務還前夫不同意前妻帶孩子回娘家
上述問題分為兩種情況: 【一】正在起訴當中 如果正在起訴中,法院尚沒有下達離婚判決,只要女方同意,可以帶“前妻 ”到父母家同住。因為離婚判決沒有下達之前,沒有做出最終判決之前,雙方依然在夫妻關系續存期間,屬于夫妻關系,女方還沒有成為“前妻離婚兩年半,孩子判給前妻,現在前妻把孩子丟給前夫一走了之,怎么辦
展開全部其實我倒不覺得孩子去她媽媽那里會有什么不妥,你想啊,孩子怎么說都是你們的骨肉,跟誰都還是自己的親生骨肉。媽媽再壞也不會把孩子教壞的,況且一般來說,孩子都比較粘著媽媽的,不是嗎?我估計是你前妻思兒太切想孩子和她多待上些日子,不過孩子要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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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