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病了,請假公司不批,給我算的是礦工,我現在就想可以辭急工嗎,扣多少錢,礦工三天算自離嗎?是不是沒有工資了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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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這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8條規定選擇,或是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是根據第87條規定選擇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看一下《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這里面規定的待遇你都享受了沒有,如果沒有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 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頭說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正式書面通知(蓋有公章)前,按時上班,或要求用人單位給你一個書面通知。如果僅憑用人單位口頭說你明天不用來上班了,你就不來的話,到時用人單位會說是沒有人說過不讓你上班,是你自己曠工數日,公司按你自動離職處理了。 被用人單位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一是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無需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也無需支付經濟補償;二是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情形,,按第4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三是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8、8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的二倍。經濟補償金的計算范圍詳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用人單位還應向勞動者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89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書面通知、交接清單,這些都是權益受侵害時你依法辦理了交接的重要證據。如果用人單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視為無需交接。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后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如果你認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間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規定,你可以去查閱。 原問題:《急急急請病假廠里算礦工把我辭退,還不給工資怎么辦》回復于 2022-10-29 18: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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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10天中涂由于身體原因不能上班請假不批準現在算我礦工處理我工資能拿到嗎
不辦理請假手續,十天不上班,當然算礦工了,吸取教訓吧,上班要遵守組織紀律,家里的事可以利用休息日做,人情往來可以推辭應酬,推不掉的可以包個紅包,不必參加宴席,上班賺錢養家重要。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原問題:《我是家里有事才沒去請假在工廠提前一個月辭工 現在工廠不放人 不上班就按礦工算 曠工3天為自離 不發上月和本月工資
你好!根據勞動法,試用期提前三天,轉正員工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申請,到期勞動關系自動解除,你提出離職,然后不去上班,一般單位管理制度是曠工3天,按自離處理,當月工資暫緩。可以與單位領導或人事部協商,工作進行簡單連接,辦理完離職手續,領取當月工我請假組長不批,直接算我曠工而且還給我打了自離
可付費后電話咨詢我想離職廠里領導不批,說廠里不批算自離沒有工資或者扣工資百分之三十,我就想問一下合不合理
辭職被拒,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的形式給用人單位郵寄一份辭職書,保留好快遞詳情單以及復印一份辭職書,辭職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辭急工 領導不批怎么辦?
你好,如果員工確實急要辭職,可單位又拖著不同意,做為員工可以按以下兩種方法辦理辭職:第一,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以用人單位存在嚴重過失為由,比如沒簽勞動合同、沒辦理社保、拖欠或克扣工資、規章制度嚴重違反國家制度或嚴重損害員工利益等。此種辭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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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