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解除合同,社保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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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07"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那么怎樣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呢?《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若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原問題:《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社保關系怎么辦?》回復于 2022-09-29 20: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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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勞動法合同不寫社保條例
展開全部勞動法是規定,用人單位要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購買社保的。但在個體戶、私營企業,都一定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的,而且各地的勞動局針對此狀況,也沒有具體的管理辦法。這個現象,在中國,很普遍的,也是社保資金短缺的一個原因。 原問題:《個體你好?單位沒足額交社保乙方解除合同補償金咋補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從從文義解釋看,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應當包括未繳納、工人自愿放棄社保的用工合同怎樣簽不會違規勞動法
1.不簽不行,不簽的話,你很被動的2.關于社保,不交不行,不交你也一樣被動,法定要交的,不必理會員工態度,強制交的,強制從工資里扣除員工應繳部分3.公司制度詳細的制度,按照制度來規范員工行為,可以獎懲,也可以開除(只要嚴重違反制度),不必支員工2號離職,按照勞動法,當月社保需要公司繳納嗎
隨著社會保險法的實施,員工社保福利意識的增強,以及當前購房、購車等均與社保繳費相關聯,員工離職后社保減員的時間也成為引發勞動爭議的重要因素。 按照法律規定,員工只要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公司就有義務為其繳納保險。以下,是我在日常工作中總結的幾板拖欠工資,社保半年沒幫交,突然提出解除合同,請問如何保證我們的權益
你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委員會舉報企業的違法行為,要求給你繳納社保并給你發雙倍工資,單位會因他的違法行為受到處罰,你的要求一定會得到支持,你的合法權益一定會得到保護,我的回答你還滿意嗎,有不明白的可以繼續問我,滿意的話就選我為滿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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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