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商場規章制度,被開除,能打官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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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其中的第二款 如果導購員嚴重違反商場規定 公司可以開除他 并不用支付任何經濟賠償 原問題:《導購違反商場規定,公司是否有權開除他》回復于 2023-02-04 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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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公司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開除員工算違法嗎
若哺乳期女職工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情形,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若哺乳期女職工不存在法定過錯,用人單位單反解除勞動合同的,屬于違法解除,應當支付賠償金:二倍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哺乳期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以開除員工嗎
一、哺乳期:一年。自嬰兒出生至嬰兒一周歲的時間為哺乳期。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規定: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二、哺乳期內不得辭退員工的法律依據:職工不遵守規章制度被開除
員工違反公司支付被辭退,主要是看員工是否屬于嚴重違紀達到被辭退的條件。如果員工違紀并不屬于嚴重違紀,沒有達到被辭退的條件的情況下,被單位辭退,是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可以解除合同嗎
如果公司規章制度規定違反該行為屬于開除的情況,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專業辦理勞動糾紛案件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公司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辭退我
要看是否有規章制度,然后看你是否違反?具體情況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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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