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詢一下,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了,解除勞動合同上面強制寫的自動辭職現在失業金也領不了了,這種情況怎么辦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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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我對應你的問題回答:1、當然違反法律,這是逃避社保繳納義務的違法行為,你的工資是否有領取記錄,如果有的話,以此為證,可以要求其為你補繳用人單位逃避的部分,同時社保機構有可能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2、主動辭職沒有經濟補償金,但未簽訂勞動合同是既成事實,雙倍工資可以主張,年終獎不是法律調整的范圍,這與用人單位發放的公司制度規定有關;3、如果補簽且日期按照它的要求有提前的話,那么雙倍公司就沒有了,而且勞動合同上肯定有勞動期限一項,你若現在補簽完再離職,與上面的期限是否沖突,期限未到你離職的話肯定對你不利。你可以拒絕補簽,但對它要求你補簽的對話或其他證據予以保留,這樣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才有可能得到雙倍工資。4、你其實不應當選擇辭職,而是用醫院證明去向用人單位請病假,這樣不僅規定的醫療期內它不能解除你,而且還必須向你發放基本生活費。5、堅決不給賠償就保留好證據,把你身體的問題解決后,趕緊提起勞動爭議仲裁,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是一年。綜上,你應當是去請病假而不要選擇辭職方式,讓用人單位變成被動一方。 原問題:《公司合同期滿后沒有續簽繼續工作,想辭職的問題》回復于 2022-11-23 1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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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