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外企公司(在浙江)無故扣壓工時,我是不是可以認定為拖欠工資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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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不簽勞動合同、不辦理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拖欠勞動者工資都是違法的,據(jù)此你可主張以下合法權益: 第一,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二,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按克扣和拖欠的工資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第三,上述辭職理由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的情形,屬于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可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要求單位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按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中應當約定的內容就有關于社會保險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給予辦理,可以要求老板補交相關費用,建全所有社會保險。 2、要主張你的上述合法權益,辦法有三: 第一,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shù)貏趧訄?zhí)法監(jiān)察大隊,他們會依據(jù)《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第二,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shù)厝嗣穹ㄔ荷暾堉Ц读睿嗣穹ㄔ簯斠婪òl(fā)出支付令。 第三,最有效的辦法是通過勞動仲裁解決(不收費,不用律師),仲裁時,你可盡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jù),有利于裁定,沒有也不要緊,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第六條的規(guī)定,勞動糾紛案件舉證的主要責任在用人單位,到時會責令用人單位出示有關證據(jù),你不用擔心。 3、再者說,沒簽勞動合同,要證明勞動關系,可按照“勞社部發(fā)〔2005〕12號”《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只要有在單位工作的任何證據(jù),工作證或者同事證言都足以證明勞動關系的成立。麻煩采納,謝謝! 原問題:《沒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對我的工資進行扣押,請問我是否可以到勞動局投訴》回復于 2022-10-13 07: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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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xiàn)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