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門口接送學生臨時停車屬于違章停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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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沒有時間規定,只要是在違停地點停車,被抓住就是違停。違停罰款,不扣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第七章第九十三條是這樣規定的:“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停放機動車及臨時停車的,交警或者有關管理部門應該首先指出其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如果因為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拒絕立即駛離,妨礙了其他車輛、行人的通行,可對其處20元以上、 200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擴展資料:9月24日下午,在今網紅豆柳州論壇上,一名家長曬出自己的罰單稱,當天下午開車到箭盤山小學接孩子,結果因為臨時停車吃了一張罰單。這名家長對交警的做法不甚理解,希望交警能解釋一下:什么是臨時停車,什么是禁止長時間停車?而該家長的帖子也引發了眾多網友的議論。這名網名為“今生注定有你”的家長稱:下午去箭盤山小學接孩子,才不過10分鐘時間就被貼了單。當時停車時看到很多家長的車靠邊停車,一名交警在場,我以為是來維持交通秩序的,想不到是來貼單的。在隨后的跟帖中,“今生注定有你”做了進一步解釋:孩子才讀一年級,作為家長需要到學校里面簽字才能接走孩子,因此離開了車子。這名家長表示,以前考試確實沒有認真了解相關標志的真正含義,認為在學生上學、放學的時間,家長只是臨時停車接送孩子,時間也不長。他想問交警:該路段有禁止長時間停車標志,但停多久才算長時間呢?這名家長認為,自己接孩子的時間是下午3時許,也不是車流高峰期,道路還是很暢通的,自己并未影響交通,交警執法為何不人性化些?而交警在學校放學時間在旁邊守候貼單為哪般?為何不勸離?“通俗點說,人不下車車子不熄火就是臨時停車,也就通常我們所說的即走即停。”昨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魚峰大隊副大隊長黨軍對該家長的疑惑進行了解釋,但如果駕駛人下了車鎖上車門離開,會離開多久,這個交警就無從判斷了。據黨軍介紹,目前柳州交警部門對于送學車輛臨時停放是比較寬容的,不少城區大隊在有條件的學校路段,在不影響交通的情況下,基本允許送學車輛即走即停,即家長不下車等候孩子上下車。對于網友“今生注定有你”稱,交警在場不勸離車輛,而在旁邊守候貼單的說法,他表示,這是網友的誤解,各大隊安排相應警力在校門前路段主要是維護交通秩序,對于那些不遵守“即走即停”的車輛,才進行處罰。對于“今生注定有你”曬罰單的網貼,不少網友都支持交警的做法,認為這名家長就亂停車發牢騷純屬“找罵”。網友“清淡安靜”稱:你換個思路想想,每個人都到教室里面接,那門口豈不是停滿了車子,大家都挪不了?對于“今生注定有你”吐槽交警不夠人性化,“另外有網友認為,如果實在不放心,在送低學齡孩子上學時,可多帶一名家人送孩子到校,自己駕車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等候比較好。 原問題:《關于學校門口臨時停車算不算違法行為》回復于 2022-10-28 06: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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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停車場內但未畫停車線的地方停車算違章停車嗎
是的,目前,一般來說,對于違章停車停在人行道上,妨礙行人通行的,或在道路上違章停車的,按照交通法違章1039進行處罰: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不扣分,罰款200元。違章停車當天可以處理嗎
違章停車了,被貼了違法停車告知單可以當天去處理,當天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規定如下: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你好路邊臨時停車被罰
機動車亂停放的,可以口頭警告,責令其離開。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機動車拖至指定的地點停放。《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一違章停車導致交通事故
展開全部雙方都有責任,對方違章停車,學生下車時駕駛員沒有注意觀察前后情況。你是疏于觀察,也可能速度過快。至于對方超載與事故原因無關,只是違規,交警可以另行處罰。 原問題:《違章停車導致交通事故》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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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