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問宣城市宣州區的農民,被征用土地之后,能否享受失地保險,怎么處理?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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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宣城市人民政府征地公告(宣征字[2008]05號)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08年12月30日 經省人民政府皖政地[2003 ]558、559、570、571、572、573、號文件批準,同意征收飛彩街道辦事處蓮花塘村、蓮西村,鰲峰辦事處綠錦村等農民部分集體土地,用于開發區建設項目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現將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地總面積 333.2559公頃,其中征收333.2559公頃 。 二、本次征地范圍詳見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 三、根據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本次征收集體土地標準為: 土地三費(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青苗補償費)合計如下:水田32.4萬元/公頃,旱地27.75萬元/公頃,零星菜地26.25萬元/公頃,園地22.5萬元/公頃,其他農用地22.5萬元/公頃,林地22.5萬元/公頃,建設用地15萬元/公頃,未利用地12萬元/公頃。 四、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按市政府二號令規定的標準執行。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被征地范圍內新增、新建的地上附屬物一律不予補償。 在本次征地范圍內(詳見現場挖掘的征地邊溝界)所有墳墓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內均需進行遷移,即日起請戶主到被征地所有權單位進行登記,領取補償費用,并于2008年月 日前遷出,愈期不遷者將作為無主墳處理。 五、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其中土地補償費的70%部分由村(社區、居委會)設立失地農民安置專戶存放,并依據國家相關政策確定的用途使用,主要用于失地農民的生產、生活安置。 六、根據宣政秘[2007]119號文件規定,為積極推進我市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決定在城市規劃區內2007年7月后開工的建設項目征收集體土地補償標準,在宣政秘[2005]97號文件規定地基礎上增加每畝2000元土地補償費用,由村(社區)設立失地農民保障專戶存放,用于彌補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支出。 七、根據宣城市人民政府《宣城市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實施辦法(試行)》(宣政〔2006〕118號)文件要求,本次征地所涉及被征地農民凡符合以下二個條件的,經本人申請后,均可納入社會保障對象: 1、本次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積不足0.3畝; 2、被征地時年滿16周歲未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 具體條件和參保辦法請被征地戶對照市政府的相關文件 八、本次征地由宣城市宣州區飛彩辦事處辦理補償登記 。 九、根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本公告有異議的被征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并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聽證期限(本公告發出的五日內),向宣城市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十、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對被征收土地正式實施征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阻擾。 十一、公告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辦理。 特此公告 二○○八年五月五日 原問題:《宣城市土地復耕補償標準是多少?》回復于 2022-12-25 02: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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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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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