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卷簾門損壞,不是我做的老板說要我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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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工傷認定采取無過錯原則。單位認為不是工傷,承擔舉證責任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原問題:《在廠里上班發生工傷了,老板說我我是故意的~我該怎么辦》回復于 2022-10-30 17: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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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本廠己做半傘,老板今晚說要辭退我
一,做事不能憑感覺,要有相應的依據,當事人覺得老板要辭退自己,是不是自身方面存在原因(平時工作態度消極、或者同事之間有矛盾,又或者工作中出了什么差錯?),需要找到危機感的來源,再設法解決它。二,辭退: 1,是用人單位解雇職工的一種行為,是指我要離婚 對方要我賠錢
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專業辦理離婚糾紛案件在我工作中老板當著很多人的面說我,不是我的全部責任,老板全推在我身上
這個有兩個極端,要不就是老板跟你關系不錯,多著是覺得你好相處,所以說說你一邊讓別人工作努力點,要不就是老板覺得你真的有很多問題,所以說你也是真的,你得看平時老板對你的態度怎么樣才能判斷實際情況。 原問題:《在工地上老板總是當著工人的面說我,你好 我在店里上班 因為幾個客人不滿意 老板要扣我工資 合法嗎
不合法,用人單位不能隨意扣除工資。一、如果你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1、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去老板住的酒店里要工資,違法嗎
去是可以去,但是這是作為私下溝通協商的作用,在當場不要打架鬧事或者刷東西等違法行為,也不要拘禁等,更不要擅自闖入,正常敲門,合法的進去,理智的去要工資基本的處理方式如下:1、與你的同事一起先與企業老板溝通,溝通無果的情況下;2、到你企業所在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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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