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曾經說給買車子,這個能做依據嗎?讓他買嗎?有法律依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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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般來說,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債務為共同債務,理應以夫妻共同財產來償還,但前提條件是該債務是為了家庭生產、生活需要所負的,因此,第三人在明知你朋友向其借錢的目的是為了賭博而仍然出借的情況下,就不能要求你朋友之妻償還。至于利息,根據有關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息只要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法律將依法予以支持。至于父債子還的說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即使在發生財產繼承的情況下,也以子女接受遺產為前提,即接受遺產的,償還債務以該遺產為限,但你所說的根本不屬于上述情況,因此,父債子還的說法在法律上根本就不成立。 原問題:《求問俗話說:夫債妻還,父債子還。有這個法律依據嗎?謝謝!》回復于 2022-11-20 11:4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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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