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兩千八百元一年沒有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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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您好!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您說的盜竊金額少于兩千元,法院不開庭,說明盜竊金額沒有達到你們那里的立案標準。最多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個月或單處罰金。如果是初犯,且主動上繳贓款,也可能教育釋放,不追究刑事責任。謝謝閱讀! 原問題:《盜竊金額少于兩千法元院不開庭,公安局怎么處理?》回復于 2022-12-24 20: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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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