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幾十年收取風險抵押金,向市政府投訴,政府說他們是行政部門,不是法律部門,不干預,而要員工走仲裁法律途徑。而現實是,在職員工不敢走此途徑,只有辭職或退休時企業就還給個人押金,沒有利息(整個企業上千名司機,收取上千萬押金)。想問律師,怎么樣能讓企業取消抵押金制度(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九條),退回押金及利息?這企業收了十幾年了,現在又要每年更換收據,以達到員工上告就只付一年利息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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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