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進來公司,到現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已經四個多月
勞動爭議廣東 深圳2025-07-04 16:48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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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第十條的規定,你與公司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勞動關系,就應當與你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到現在你已經工作四個月還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根據該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的規定,你可以從第二個月起要求公司每月支付你雙倍工資。如果不支付雙倍工資,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2、可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你要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三十日后無論公司同意與否,你都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由于是你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因此不能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3、醫保、社保和住房公積金隨同轉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 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后,公司應當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你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原問題:《在公司做了四個月了沒有簽勞動合同是什么原因?》回復于 2022-12-14 1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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