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主是父親,宅基地被國家征用后,父親將國家劃拔的宅基地戶名改為大兒子,并出資修建了新房,修好后,大兒子以戶名是自己的為由,一個人獨占,不讓父親及弟弟居住,這種情況怎么辦?
相似問題解答
父親申請的宅基地,哥哥后來辦的自己的房本,現拆遷哥哥以宅基地戶主簽的合同,我是安置對象,現安置費,安置房哥哥爸媽都不給
錢是你媽媽付的嗎 如果錢是你哥哥付的 房子是你媽媽單位的話 就復雜拉“現在我母親的房子拆遷”照你說法 你媽媽有一定的產權的 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 承繼房子(你媽媽部分的產權--多少 就看法官怎么判) 你和姐姐是可以繼承的打官司贏的可能性很低啊農村宅基地房屋是危屋,重建以后是前妻的戶名。法院會封嗎?
我國法律、法規所禁止的。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宅基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國務院辦公廳1999年頒布的《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我父親是老紅軍,于1990年去世,我母親現在已經病危,我父親的住房,,現在是我弟弟居住,請問如我母親去世后,我父親的住房,我們可以繼承嗎?
首先確定一下,你母親跟別人沒有領取結婚證,他們之間不存在婚姻關系,他跟你母親只是同居關系,跟你父親沒有任何關系,當然無權繼承。 其次,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你父親去世后,如果房子作為你父母的共同財產,應該國家宅基地是怎么補償的
一、國家征用農村宅基地一般如何補償 土地管理法關于宅基地的補償費規定: 現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兩個兒子,其中大兒子已新劃宅基地,并搬進新居生活。小兒子與母親一戶,宅基地與農房如何繼承
一般父母健在(其中一個是戶主,辦理了土地證),國土局不會同意辦理變更到兒子。父母中一個去了后,而且是戶主,,可變更到不是戶主的一方(父或母)。父母均離世而去,子女可因繼承而辦理變更土地證。 原問題:《農村土地宅基地一戶主如何更改兩個兒子》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