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起到目前在一家公司工作,直到2018年都用一家人事代理公司發工資和保險,2019年又換了一家人事代理公司,后來2019年直接與這家用工單位直接簽的勞動合同,現在合同到期,沒有提前通知我,合同到期了,和我談只補償我19年起三年工齡工資,但是我在同一用工單位工作快12年多了
勞動爭議遼寧 沈陽2025-12-19 15:42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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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我的神啊!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收集有關證據啊!提出勞動訴訟你就發了,現在要注意搜集證據,證明你和該公司存在事實的勞動關系。 原問題:《我在一家公司從事人力資源工作,從2010年1月到現在,一直沒有簽合同,但是在公司上班沒有工資條和工作證》回復于 2022-12-14 01:3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