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用人單位可以規定短期兼職不允許請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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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谠囉闷陂g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ǘ﹪乐剡`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ㄈ﹪乐厥殻瑺I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ㄋ模﹦趧诱咄瑫r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灰婪ㄗ肪啃淌仑熑蔚?。你們單位就是根據第四條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是由法律效應的。 原問題:《企業可以規定 不允許職工有兼職行為嗎?單位規章制度規定和員工行為手冊有此項規定,單位是否依此界定職》回復于 2022-12-13 20: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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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