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時是裝修公司全權負責的,他們說問過物業,空調機是可以外掛的,所以我就同意了他們的設計方案把陽臺空調外機位位置一并封在陽臺里了,后期我安裝空調外掛在自家臥室外,物業打電話通知空調不允許外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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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今年11月中旬,哈爾濱道外區居民楊某午休回家,途經一居民樓時,被一個碩大的冰溜子砸中頭部當場昏倒,鮮血流了一地。過路群眾立即報警,楊某被送到醫院救治,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查,惹禍冰溜子是從該居民樓7樓王某家的空調外掛機上脫落的。 事后,楊某家屬先后找到王某、王某住宅所屬的物業公司,就楊某死亡一事交涉,要求他們進行賠償。王某認為,空調外掛機掛在樓體外墻,屬物業公司管轄范圍;而物業公司認為,公司沒有賠償義務。在多次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楊某家屬一紙訴狀將王某、物業公司告到法院。同時,事故鑒定結果為,冰溜子是空調外掛機曾漏水所致。 法官說法:三方共同賠付 據辦案法官介紹,物業公司對在街面樓體上空調外掛機有冰溜子的現象未及時進行清除,也未設置隔離設施,致使冰溜子脫落后在毫無阻擋的情況下直接落到地面,砸傷行人,未盡到管理者應盡的管理義務,因此物業公司應對造成的損害后果承擔物業管理責任。 王某作為空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應對空調出現的產品缺陷情況及時發現并通知銷售商或生產商,對隱患進行排查和清除。而王某卻未盡到義務,應依法承擔疏于管理的相應責任。 空調廠家向國家工商、質監機關進行登記公示,并在廣告中對其產品的質量安全、安裝、維修責任后果等向購買者作了保證和承諾。經鑒定,空調外掛機所產生的冰溜子屬產品缺陷范疇,空調廠家應按其向全社會的承諾,對冰溜子脫落造成的損害后果承擔主要賠償責任。 判決 三方按責共賠付17萬元 近日,哈爾濱市法院判決物業公司、王某、空調廠家作為共同侵權人向楊某家屬承擔賠償責任。物業公司承擔管理不善的相應責任,空調廠家承擔產品存在缺陷的主要責任,王某承擔未盡注意義務的相應責任。楊某家屬獲賠搶救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17萬元,由空調廠家賠償60%即10.2萬元,物業公司承擔30%即5.1萬元,王某承擔10%即1.7萬元;法院同時判決三被告按上述比例給付死者家屬精神損害撫恤金5000元。 法官提醒,如果廠家、物業、業主都能各負其責,悲劇完全可以避免。在冰溜子傷人案件中,并不是一定有過錯才需要承擔責任,無過錯也要承擔責任。 原問題:《家里漏水形成冰溜子砸到人算誰的責任》回復于 2022-12-24 01: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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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