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師傅是廣西南寧市某國有企業職工,已有30年工齡了。由于市場發展和行業的調整,孫師傅所在的企業逐漸虧損,后因各種原因而資不抵債,經法院審理清算,不得不宣告破產。孫師傅由此失去了工作,但他認為當時他與企業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在企業雖然破產了,但不能因此“拋棄”他,而應當由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另行安排工作。“于是,孫師傅向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另行安排工作的要求,上級主管部門對孫師傅的要求未予同意,雙方由此發生爭議。孫師傅認為:自己在企業辛辛苦苦工作了三十年,而且當初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終身合同”,企業應該對他負責到底。企業主管部門則認為:孫師傅是與一家企業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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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案情介紹: 孫師傅是某國有企業職工,已經有30年工齡了。由于市場發展和行業調整,孫師傅所在的企業逐漸虧損,后因各種原因而資不抵債,經法院審理清算,不得不宣告破產。 孫師傅由此失去了工作。但他認為當時與企業簽定的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在企業雖然破產了,但不能就此“拋棄”他,而應當由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另行安排工作。于是,孫師傅就向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另行安排工作的要求,上級主管部門對孫師傅的要求未予同意,雙方由此發生爭議。 雙方理由: 孫師傅認為:自己在企業里辛辛苦苦工作了三十年,而且當初簽定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終身合同”,企業應當對他負責到底?,F在企業破產了,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應當負責另行安排工作。 企業主管部門認為:孫師傅是與一家企業簽定了勞動合同,盡管合同是無固定期限的(并非終身合同),但現在該企業破產了,合同已經無法履行,依法應當終止。而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與孫師傅沒有勞動關系,沒有義務負責安排孫師傅的工作。 評析: 本案爭議的焦點是國有企業破產后,原來與企業簽定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否終止;如果勞動合同終止,該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是否有義務為勞動者另行安排工作。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定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在終止條件出現后終止,即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終止。而終止的條件分為法定條件和約定條件,法定條件是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渡虾J袆趧雍贤瑮l例》第三十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三)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四)勞動者退休、退職、死亡的”。根據該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被撤消的,勞動合同終止。該款規定是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條件之一。因此,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人單位破產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關系就依法終止了,雙方間的權利義務也依法終止了。 本案中,孫師傅不論與該企業簽定的是什么類型的勞動合同,在該企業破產后,孫師傅與該企業的勞動合同就依法終止了。孫師傅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與上級主管部門不存在任何勞動關系,因此,孫師傅與企業的勞動合同一旦終止,上級主管部門沒有義務為其另行安排工作。 你要么去這里參閱51labour/newcase/listArticle?classid=1001標題:回復于 2022-12-17 22: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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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國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已經工作30年,現在53歲,企業要求我內退,這么做合法嗎
違法解除合同的,可以主張二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一、勞動者有法定過錯,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合同,沒有補償。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主張賠償部分損失。二、勞動者沒有法定過錯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沒有企業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由法院指定一律師當企業管理人,企業現在正常經營,有現金流產生,請問現在企業可以辭退本企業連續工齡18年,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老員工嗎?而且其補償金等企業破產后再發放
共8步,具體如下。 1、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的公司,由其債權人或債務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產申請;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業破產,企業由此正式進入破產程序。 2、成立清算組: 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企業改制,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職工,可以要求2倍的賠償嗎?
如主動辭職就沒有,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8條也是有雙倍補償金的,如果單位解除是違法的,你可以申請仲裁要求其撤消,如果你同意了,依第87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把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員工列為企業冗員有什么條件?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條件如下:首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沒有采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有你好,我是2005年企業改制后留用的人員之前一直沒有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現單位要求與之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合同無法接受該怎么辦?
編輯同志: 我是一家國有企業職工,一直從事科研開發工作,至今已在單位工作10年了,先后簽訂過兩次五年期勞動合同。本來我們企業的經濟效益是不錯的,但根據形勢的發展,企業要做大做強,最近改制為股份制公司,由幾家私營企業入股經營。這種經營方式的變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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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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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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