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可以拒接病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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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我國現行《執業醫師法》第二十四條明確指出,對急危患者,醫師應當采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第三十七條進一步提到,醫師在執業活動中,由于不負責任延誤急危病重患者的搶救和診治,造成嚴重后果的,會被給予警告或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 2015年1月12日,在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中醫藥局聯合印發的《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中,也明確提到,對于急性心腦血管疾病、嚴重創傷、急危重孕產婦、急危重老年患者、急危重兒科患者,開通綠色通道,先救治,后繳費,需住院患者及時收入院治療。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推諉或拖延救治。 然而,急危患者畢竟是少數,對于非急診、暫不造成生命危險的疾病來說,醫院是否有權拒絕接收患者,一直沒有明確規定。 原問題:《住院部可以拒接重癥室病人嗎》回復于 2022-12-23 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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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