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執行主體申請書!A法院判決生效,一押標的被B法院查封向B法拍申請變更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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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規定: 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托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據此可知:1.A法院如果受到B法院的委托,是可以拍賣其查封財產的。2.不存在所謂“口頭委托”,此類委托必須采用規定的書面形式,如果當初沒有書面委托函,那么B法院可以拒絕執行拍賣結果。3.因為拍賣行為的直接責任人是拍賣行,拍賣行與法院的委托關系只是其內部關系,所以應該起訴拍賣行,不過最好先和法院接洽,解決法院之間的問題,因為如果起訴拍賣行,由于拍賣行沒有房產的物權,只能要求賠償損失,如果要取得房產還是要等到法院之間的問題得到解決。此案為民事糾紛,訴訟時效是兩年。 原問題:《關于被法院查封房產的拍賣問題》回復于 2022-12-23 2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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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