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22年9月8日入職的公司,合同上寫的是2022年12月7日轉正,也就是三個月試用期,但領導一直沒審批,人事也給我這個月買了社保,按照勞動法我應該是自動轉正了,但我今天被直屬領導通知說要裁我,公司因為疫情原因經濟效益不好養活不了這么多人,也說了我工作上比較出色,但崗位原因給公司產生不了效益,讓我12月31號走!所以沒辦法!行我接受,也說補償一切按勞動法來。??懂勞動法的姐妹們,我這個該賠償多少啊?怎么算?我試用期是3500/月,轉正是4000+500績效/月,而且我現在轉正了,公司也沒提前30天通知我要裁我,而且也沒說我工作不合格,還有社保該怎么算?是不是違法解除?沒有提前30天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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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