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22年9月8日入職的公司,合同上寫的是2022年12月7日轉正,也就是三個月試用期,但領導一直沒審批,人事也給我這個月買了社保,按照勞動法我應該是自動轉正了,但我今天被直屬領導通知說要裁我,公司因為疫情原因經濟效益不好養活不了這么多人,也說了我工作上比較出色,但崗位原因給公司產生不了效益,讓我12月31號走!所以沒辦法!行我接受,也說補償一切按勞動法來。??懂勞動法的姐妹們,我這個該賠償多少啊?怎么算?我試用期是3500/月,轉正是4000+500績效/月,而且我現在轉正了,公司也沒提前30天通知我要裁我,而且也沒說我工作不合格,還有社保該怎么算?是不是違法解除?沒有提前30天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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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公司簽了合同,上班三個月,協商是一個月轉正,買社保,公司現在也沒轉正跟買社保,我能直接離開公司嗎?會有什么后果
按規定,你入職就應該買社保,跟試用期是沒有關系的。單位這樣做的想法估計是:3個月后若你轉正了,到時一起把前三個月的社保一起交,免得到時再扣麻煩,所以先就給你們扣起。 原問題:《在單位簽的合同是3個月后轉正買保險,但是我還沒轉正就扣了2個月的單位要求駐廠,上次疫情,我已經感染,這次沒有駐廠,領導打電話問我,我也說了原因,領導也沒說什么,現在招人了,也沒通知我
說實話 現在單位的人緣也不是很好 原因是個人比較內向 但我認為這些都是小事 低調做人 高調做事 工作做細點做好點 領導不會看不到的 不是所有的領導都是喜歡拍馬屁的 所以 當你在領導面前敘述一件事或者工作的時候要好好表現 而且 國企嘛 勾心斗你好公司入職4個多月都沒簽合同,原本口頭說3個月轉正,但是現在還沒轉正也沒給我交社保,以前口頭說會補繳,但是現在也未補繳,我可以起訴公司嗎
支付經濟補償。第二個: 早在1995年勞動部頒布的《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就明確規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試用期我去公司才2個月,本來是3個月才轉正,領導看我表現好給我2個月提前轉正,可轉正后就發現自己懷孕了,要保胎
建議去找領導委婉的談談 來自職Q用戶:樊女士我談下個人看法:1.先主動和上級與人事談談,先說說這兩個月的工作成績和學習情況,對公司的感受和適應情況,最后再說兩個月轉正的事情,以及比較明確的轉正日期。2.如果溝通不果的情況下再考慮離職問題,這簽了3年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轉正前一天公司想要辭退我,然后讓我簽了個延長試用期一個月的通知,后面再讓我離職。而且后面還讓我走正常離職手續。想問問這樣合法嗎?能要賠償嗎
你這里面有幾個問題,我一個一個說:1、合同1年,試用期3個月,這是違法的!國家法律對試用期有明確要求,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如果試用期3個月,應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3年!或者以勞動合同期限1年為準,試用期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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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