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丟件,快遞員不提保價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您好。如您所描述的,如果快遞在未簽收的情況下遺失的,則需要由快遞公司承擔責任。當時您在電話中及短信中要求的是放在門衛室,并沒有要求快遞員自己簽收,所以快遞員是無權代為幫您簽收的。該責任應當由快遞公司承擔。但是,不知道您的快遞有沒有保價,如果沒有保價那只能按照快遞公司的賠償標準來賠償了。您可以嘗試追蹤該快遞的快遞單號,查看最終快遞的去向。建議您今后快遞人不在家千萬不要找不熟悉的人代收,更不要放在門衛室。如此貴重的物品,您應該當面驗貨后親自簽收。寄件人和收件人的證明對于該案件的賠償來說,沒有太大的作用。因為快遞公司的賠償是按照快遞單來進行的。快遞單按照法律的角度來說就是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快遞公司在簽署快遞單的時候都會詢問當事人是否要求保價,如果沒有要求保價的那么就是默認當事人同意快遞公司按照快遞公司賠償標準來對該貨物約定賠償的金額。所以,最壞的結果就是只能按照快遞公司的標準賠償。但,也不是沒有追回部分手表價款的可能,建議您可以向當地郵政管理部門投訴,向消費者協會尋求幫助。您也可以向當地律師進行咨詢,嘗試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追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參考:《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企業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于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于未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條 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法律、行政法規對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限額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原問題:《我的快遞,好像是丟了,但是沒有保價,當初去發快遞的時候快遞員也沒》回復于 2023-01-06 20:24:43
相似問題解答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