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現在那個私人老板,我們都沒有簽合同了,我們干上多長時間的勞動合同自然生效了?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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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原問題:《我們跟老板干活都沒簽勞動合同,已干了幾年這算他違法?》回復于 2023-02-03 02: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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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把店鋪轉讓給私人老板,要我們跟私人老板重新簽勞動合同怎么保障自己的權益 公司把店鋪轉讓給私人老板,讓我們跟私人老板重新簽合同,怎么保障自己的權益?
這種情況下可以拒絕簽訂該合同,如果公司要辭退,你那么就要支付相應的賠償款三年前,我們和你赤峰的老板的助理簽合同!干活的,到現在欠我們48
借用我的親身經歷來給你指一條道路吧第一是到公司所在當地街道辦事處的勞動保障所投訴,不過這個地方投訴協調下來的結果基本上是不可能滿足我們這些勞動都的要求的,根本是在維護公司利益。這沒辦法就只有到第二去了。在你所在的轄區的勞動局的勞動監察大隊和請問我在幼兒園工作六年了,之前的園長說她不做了,也不通知我們,現在的園長另招聘其它人上班了,我們又沒簽合同,而且我們還有押金押在之前的園長那里,我們怎么起訴?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據此,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另,勞動合同法以及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也明文規定了單位需要為員工繳納你好,我們跟著私人老板去工地做事,現在他不給我們工錢怎么辦?報過勞動局沒用,因為是私人老板
有證據你去法院提起訴訟 您好如果您想獲得更加詳細的服務包括具體詳細的解答您的疑問、如何起草起訴狀,準備證據材料、訴訟時間流程等相關法律問題,請購買我的電話咨詢服務,非常感謝。我想問一下,私人老板一直托欠我們的工資,請問一下怎么才能要回來,他又不給我們打欠條
勞動局受理的是有資質的單位或者企業對個人欠薪,如果你這個老板是沒有什么資質,就是個自然人,勞動局受理不了,不過,你可以到當地區級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投訴的時候要投訴中鐵二十五局,我估計,你這個個人老板是從中鐵承包的活,這樣的情況,通過監察的協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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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