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主。想防止租戶違法違紀請問可以簽什么樣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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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房主,合同是2020年簽的,是一年的期限,現在租戶欠了物業費,水電費,共計1500元,房主收了2000元的押金,房主現在要換鎖可以嗎?
你好,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起訴。您好,我發現跟我簽租房合同的,并不是房主
要求對方提供房東同意將該房租給你的書面材料。如果不提供,那再要求對方補上一條:出租人承諾對該房擁有出租的權利。如發生第三人就承租房產向承租人主張權利的,由出租人負責解決,如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由出租人賠償相關損失。 原問題:《我簽了一份租房平臺租的房子,簽的合同是和二房東簽的,現在原房主要收回房子,租金和押金可以收回嗎?
你沒有和最終的房東簽協議,是一個很大的失誤。房屋和你之間沒有合同關系,當然可以要求收回房子。你只有找到“二房東”,要求他賠償損失。如果找不到人,你是沒有理由不交出房子的。試想一下,如果別人也和你一樣,找第三人簽一個協議就把你的房子租出去了,我買了個房子,過了戶才知道之前房主和租客簽署了租房合同還沒到期。如果起訴了,租戶還能住嗎?
產權已經變更登記,應該由新的業主與租客商量。 提前退租屬于對租賃合同的違約,但是你在賣掉該房屋的時候,有沒有通知過租客,這是很重要的一點因為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如果租客以你沒有告知他行使優先購買權,而對退租的事情進行抗辯,你就有點小麻煩了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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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