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離婚了,孩子判給我,現孩子戶口本和媽媽一起,想把戶口遷走,她不同意,理由想復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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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對方無權阻止當事人遷走孩子的戶口,如對方無理阻止的,可以攜帶法院判決書,以及當事人的身份證等資料去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憑戶籍證明和法院判決書去戶口所在地要求遷走戶口,孩子戶口隨遷。 二,離婚遷戶口的一般流程(以遷入地派出所要求為準):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準遷證》; 7,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并開遷移證; 8,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原問題:《父母離婚孩子跟我,想把孩子戶口遷走,對方不同意怎么辦?》回復于 2023-01-16 12: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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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