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買的小產權房屋買賣房款未付清,雙方口頭約定可分期,現在房屋出賣商要求馬上一次性付清,不然就帶人斷水斷電,應該怎么辦?
相似問題解答
二手房買賣合同前款約定需一次性全額付清,后面又約定分兩次付清
既然是一次性付清,又何來放款?這點搞不懂。還有就是如果已經過戶在買方名下,買家是沒有風險了。如果已經已付清房款或者已付清首付款而且銀行已受理按揭,賣方風險也不太。關鍵是買賣合同的內容。 原問題:《二手房一次性付清原則(過戶前全付給賣家),買房屋強拆,斷水斷電
一、拆遷房不可以強制拆除,也是不可以強制斷水斷電的。但是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二、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物業強制性斷水斷電
物業公司沒有權利斷水斷電。業主拖欠房款違反了他與開發商之間的購房合同,開發商可以依據房屋買賣合同追究業主的責任。而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之間的關系由物業管理合同調整,如果業主按時支付了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公司就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物業私收物業費,不交就斷水斷電
您好,建議反映給業主委員會,直接更換物業公司。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