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中男方支付女方3萬元精神補償費,男方拒不支付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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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 強制執行費應由被執行者支付。《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條 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 (一)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第三十八條規定: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的申請費由被執行人負擔。第二十條規定: 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后交納。 二.若法院本欲執行追討3萬元及其執行申請費,但最終只拿到3萬的,法院可以提取相應比例的執行費。對不足3萬的部份,你仍有權繼續申請執行。 原問題:《離婚,男方答應給女方3萬,事后在法院協議離婚,男方不予支付。我請求法院出面。后續收回三萬。。。》回復于 2023-02-02 20:3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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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