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訴離婚期間談了個對象可以在一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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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起訴離婚了,原夫妻仍然是夫妻關系,只有判決離婚且生效后,雙方才解除夫妻關系。 一、在起訴期間,如果公開的以夫妻名義同居的,這在法律上,屬于重婚罪。 二、在起訴期間,雖然不是以夫妻名義同居,仍然構成過錯,需承擔賠償責任。 《婚姻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民事訴訟法》第148條: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上訴期為15天) 原問題:《在辦離婚期間,起訴后可以跟后來的女朋友在一起了嗎》回復于 2023-02-05 11: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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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