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新買的房子漏水,損失了屋頂內裝修,樓上住戶,房地產,物業,三方推責任,現在不漏水了,但三年一直找不到漏水原因,年前樓上住戶賣了房子搬走,這樣情況誰該負責?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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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首先,要看明確漏水的原因,如果排水管漏水,是由于房屋質量問題所造成,您的房屋去年剛入住,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據此,您的房屋尚在保修期內,您可以找開發商承擔相應的責任。 2、如果漏水的原因是由于您家裝修所導致,但由于是陽臺排水管漏水,如果是整個樓的排水,屬于公共排水實施,開發商仍然要承擔責任,開發商和物業有義務保證整個樓的防漏設備能夠正常使用。 也就是說即使是您家裝修導致漏水,您家的損失和樓下住戶的損失也需要由開發商和您根據責任比例來共同承擔責任,不可能由您自己來承擔責任,但一般情況下,我個人認為,公共排水設備就不應該能讓住戶來改動,如果住戶能夠改動公共排水設備本身樓房的設計就存在問題。 3、因為是公共排水管道漏水,無論如何開發商都有不可推脫的責任,建議你們住戶一起找開發商,堅持要求開發商承擔責任,如果開發商堅決不承擔責任,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指定的鑒定機構對漏水原因進行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確定責任如何承擔。綜上,你們可以與開商先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盡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的責任,維護合法權益。以上回復,如對您有幫助,敬請采納;如有不解,請及時追問我的補充::25 另外,據您補充的問題所述,漏水原因是:“把陽臺排水管固定在墻上的一個鐵圈固定架拆除”所導致的。一般情況下,如果公共排水管在每家每戶的陽臺上,交房時,開發商有義務提醒用戶不能夠將固定架拆除,否則住戶有可能不了解用途在裝修時拆除,我認為交房時,開發商應盡到提醒的義務,開發商和物業有義務保證公共排水設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原問題:《新買的房子由于樓上裝修不當導致漏水,如果解決?》回復于 2023-02-11 17: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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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