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了,學校要求我們提供三方協議,不然不允許我們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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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你要是找到了心儀的工作,簽訂三方協議就是固定了自己的就業去向;要是沒有長期在這里就業的打算,就不要簽訂三方協議。就像有的同學問結婚證是領了好還是不領結婚證好好,那就看你是想長期與他生活還是臨時同居,一旦領了結婚證,再找其他的機會就要離婚。三方協議也是如此。你要是將來還有進入國有企業的可能、還有考公務員的打算、還有報考事業編制的想法,你隨便簽訂了三方協議,就是已經就業了,就是區區這些資格;要是自己一生創業、或者在個體企業打工謀生(沒有貶義),隨便簽了也就沒什么后果。 原問題:《開學大四了,這個暑假學校讓自主實習,可是必須得簽三方協議,就找的》回復于 2023-02-18 13:13:03 -
月幫助4759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條規定,三方協議是指一方與有利害關系的另一方之間達成協議,其中第三方的當事人在約定的事項中作出承諾以及負有義務的協議。因此,在學校要求提供三方協議的情況下,可以由三方當事人分別履行各自的義務,以保障所達成協議的效力及合法有效性。回復于 2023-02-18 1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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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o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