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子女,家里有兩套拆遷房,由父母,我,跟我弟四人共同擁有,現在我可以申請放棄該拆遷房的使用權,共有權,讓該房子跟我沒有瓜葛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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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婆鬧離婚,我有拆遷房兩套,法院有權判嗎
如果被拆遷房屋屬于男方一方的財產,則女方無權分割;如果被拆遷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則離婚時女方有權分割。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關于拆遷房子女分割問題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你好!父母離婚后,擁有共同房產,父親去世后,假如子女放棄繼承,房產可以歸母親所有嗎?
首先明確這套房屋的產權,如果特殊情況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母親去世后,母親的那部分產權(50%)按遺產進行處理,而父親的那部分產權(50%)不是遺產,是父親的個人財產。針對遺產部分,應該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即母親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共同繼承。父母把拆遷房子贈予給子女,房產已過戶在子女名下且公證,公證大概內容是,子女不孝敬父母 ,不作為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這種已經公證過一次的房子,可以二次贈予嗎?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子女有權利把房產直接贈予給自己小孩嗎?
全款寫一方名字就不用公證,直接就是一方的個人財產。保留全款買房的證據就行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本人農村戶口,兄弟倆,房子是父母共同財產,母親已過世多年,父親健在。大哥讓我放棄繼承權,說給補償,公證后沒有給補償,現在我沒地方住,一家四口在外租房子住。我該咋辦。
請耐心看完……在沒有遺囑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繼承,該房產及你姐姐的父親的其它財產應當這樣分割:首先,房產和其它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全部財產的一半是你姐姐父親的遺產,在本案中,房子的一半份額是遺產。第二步,按照繼承的順序,配偶父母子女是第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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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