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宏乘坐一出租車,將一黑色手提包遺忘在車內手提包內有筆記本電腦和一套重要的技術軟件及文字資料。他心急如焚,在廣播電臺上發布公告,并聲明:如有返還,必有重謝。3天過去沒有音信,無奈,姜宏又去廣播廣告,聲明對拾得者給予8888元酬謝。當天下午,出租司機劉海與姜宏取得聯系,將失物送還并收取了8888酬金。失主姜宏心中不平,向出租汽車公司舉報指責司機在重賞之下才返還拾得物,主管部門按行業運營管理規定,對司機劉海予以處罰,令其交回酬金,并將其交還失主。司機心中不服,遂起訴至法院,要求主管部返還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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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 1997年 2月28日 拾得他人遺忘的手提包 手提包內有巨款在 失主向甲要時 甲據不歸還 法院是否可以對甲已侵占罪追究法律責任 為什么
不能。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這是罪行法定原則的要求。哪怕他在97年10月1日以后被追訴也要適用從舊兼從輕的原則,也一樣無罪。但是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屬于不當得利。 原問題:《法院是否可以對某甲以侵占罪追究其法律責任(法理學第我租車與司機給一公司,我并沒有參與公司的任何管理,司機在操作中造成人員傷亡,我承擔什么責任
按法律規定,出借車主只對損害的發生承擔過錯責任,即有過錯承擔,無過錯不承擔。一般根據人道理論,自己還是主動提出補償對方1萬左右的錢,爭取達成調解,如果對方不接受,那么就收回提出的補償建議,堅決不賠償。對方耗不過你的。法律是這樣規定的,你可以關于乘坐出租車,追尾前車,我們作為乘客受傷自費去醫院治療,司機不想賠償
去法院起訴司機要求賠償出租車撞人司機不同意賠付
交通事故責任鑒定出來了,這個賠償是和責任鑒定掛鉤的,你負主要責任,他是次要責任。根據法律來講,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賠償就是8:2,鑒定結果下來了,依法執行就是了。沒事的。不用多賠付。 原問題:《關于出租車撞人,交警同意說可以賠償二、八分賠,但乘坐出租車被出租車司機辱罵出租車公司態度不處理掛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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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