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參加了某縣醫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備案制編制的那種,已經簽訂了《聘用意向協議書》,上面約定了無故不參加后續體檢和政審要賠償5萬元,我想咨詢一下這個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后續不去的話是不是必須得賠錢才能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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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o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